本招标项目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已由 重庆 市 发展和 改 革 委 员会 以 渝发改能源〔**2 4 〕 **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业主自筹 2 0%、银行贷款 8 0% ,招标人 为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经开区九龙园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建设1台**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燃煤锅炉、1台8万千瓦抽气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 金额: ****2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 估算 金额 ( 不含税 ) : 约**5万元 。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为 万州经开区九龙园热电联产二期项目 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施工准备期、 设备材料验收、 土建、安装、调试、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竣工结算、配合创优、配合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
2.5 监理服务期 限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完成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资料移交期间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通过**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计算**个月(3个月内完成消缺),或工程通过**8小时试运并消缺完成后**个月,两者以较长期限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在完成**8小时试运行后3个月内不能完成消缺,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通过**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计算**个月(不免除后续具备条件时承包人的消缺工作责任)。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进行**8小时试运行,但工程通过**8小时试运行合格的,缺陷责任期以承包人提交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之日起算**个月;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未能进行**8小时试运行的,缺陷责任期为承包人提交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起算**个月 。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2. 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的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 资质 ;
②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 资质 和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级 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博联热电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联合路6号二楼**1室(万州经开区)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8号总部基地**区**号楼 |
| 联系人: | 林黎明、李奇真 | 联系人: | 侯柱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3-********、**********0 | 联系电话: | **********7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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