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台城旧中心城区易涝点综合治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年7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台山市台城旧中心城区易涝点综合治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4.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分)”的企业信誉内容:
| 企业信誉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自****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奖称号得 4分,获得市级质量奖称号得 2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注:质量奖是指政府或机关部门颁发的质量奖,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或颁奖单位网页公告截图,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官方网页公告日期为准。 |
现修改为:
| 企业信誉 (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方): 自****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奖称号得4分,获得市级质量奖称号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注:质量奖是指政府或机关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如中国质量奖、政府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区)长质量奖等质量奖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颁奖单位网页公告截图,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官方网页公告日期为准。 |
2.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台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7月**日
本次澄清修改通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网站上发布。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可点击http://zbtb.gd.gov.cn/#/index查看。
****年7月**日
|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