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1地块位于青秀区伶俐江南**号路以南、江南9号路以东;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蓝线图编号为NNCR************6号,宗地号为************GB****6,实际出让面积为******.**平方米(折合**0亩)。土地批准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该地块产业类型为新能源电池,投资强度≥**0万元/亩,竣工后年工业产值≥**0万元/亩,竣工后年税收≥**万元/亩。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且≤**%(含堆场占地),绿地率>**%且≤**%,建筑高度≤**米。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仅允许业主自用,不能销售与转让。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青秀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审批号:青秀****-****号]的规定执行。
GC****-**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池制造、电池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并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上述条件须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 、公开出让方式
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 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 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地块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年7月3日至****年7月**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申请)。其中:****年7月3日至****年7月**日**时**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年7月**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时和下午**时至**时**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年7月**日**时**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二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年7月**日8时至****年8月1日上午**时**分。
五、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到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大仪、齐邦龙
联系电话:****-******3、******1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5、******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八、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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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