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经开区机扫车粉尘、泥水综合处理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乙方无重大过错且甲方对本次服务满意可直接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服务期内出现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采购合同,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四、项目需求:机扫车粉尘及泥水综合处理站的运营服务;
1、负责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分离站运行管理;
(1)负责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分离站设施运行管理;
(2)负责接收环卫作业企业机扫车和洗扫车清扫垃圾接收工作;
(3)负责处理站的站内设备运行、设备日常保养及维护工作;
(4)负责处理后的固化垃圾运输工作,密闭运输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运输车辆需满足市环卫主管部门要求,鼓励实施废物资源化利用;
(5)负责运行期间站发生的水费、电费(或采暧费)交纳工作,负责运行期间各类耗材及动力费用;
(6)人员配备要求:操作技工4人、巡检工程师1人 维修工程师1人、运输司机2人(提供资质证书);
2、按《机扫车粉尘收集及洗扫车泥水综合净化处理站作业导则》组织作业和维护;
3、处理标准:设备粉尘、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运行信息监测系统并可数据上传市、区环卫主管部门;
5、负责每月向市、区环卫主管部门分类上报处理量数据(具体格式按甲方要求为准);
6、自觉接受市、区环卫部门监管和进站检查;
7、负责进站机扫车辆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站内及周边2米范围保洁工作。
五、其他要求
1.业主单位不定期对中标单位的操作管理、工艺管理(湿扫、干扫)、设备管理等内容等进行检查,根据净化站考核标准每扣1分扣****元。
2.中标单位要有足够的应急响应能力。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活动时,要服从业主单位统一调度,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不积极响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1万元—3万元经济处罚。
3.业主单位提出限期整改的,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月累计三次,业主单位即可无条件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六、净化站考核细则
|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考核 | |||
| 考核项目 | 考核要素 | 考核依据 | 分值/次 | 权重 | |||
| 项目管理 | 操作管理 | 1、操作员工能够熟悉掌握净化站操作流程及处理工艺 | 净化站设备使用说明 | 扣5分/次 | **% | | |
| 2、严格要求按照厂家培训的流程,使用操作设备 | 扣5分/次 | | | ||||
| 工艺管理(湿扫) | 1、收集机扫车污水 | 净化站工艺流程 | 扣1分/次 | | | ||
| 2、格栅机处理其它垃圾 | 扣1分/次 | | | ||||
| 3、沙水分离 | 扣1分/次 | | | ||||
| 4、加药后絮凝沉降 | 扣1分/次 | | | ||||
| 5、污泥储存 | 扣1分/次 | | | ||||
| 6、泥水分离 | 扣1分/次 | | | ||||
| 7、收集转运 | 扣1分/次 | | | ||||
| 工艺管理(干扫) | 1、粉尘回收 | 扣1分/次 | | | |||
| 2、物料传输 | 扣1分/次 | | | ||||
| 3、收集转运 | 扣1分/次 | | | ||||
| 设备管理 | 1、使用设备:启动前,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启动后,检查设备有无异响 | 设备使用与维护 | 扣5分/次 | | | ||
| 2、按照设备保养与检修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检修、维护(以书面形式上报)、消耗件、易损件及时更换 | 扣5分/次 | | | ||||
| 3、设备使用不善,出现的设备故障 | 扣5分/次 | | | ||||
| 4、设备保养不善,出现的设备故障,并造成设备损坏 | 扣5分/次 | | | ||||
| 收集排放管理 | 1、机扫车车辆登记要求:要求记录车辆数量、吨位、车牌号;干扫车湿扫车记录完整明确 | 记录 | 扣2分/次 | | | ||
| 2、按周、按月根据日排放量记录的数据,做报表统计,要求统计准确 | 扣2分/次 | | | ||||
| 3、处理后的物料排放要求:按市局要求指定地点进行排放 | 水印相机拍照依据 | 扣2分/次 | | | |||
| 综合管理 | 综合管理 | 1、每周一定期召开会议,宣贯、宣导生产各项要求。 | 会议纪要/例会提交 | 扣1分/次 | **% | | |
| 2、考勤:保障生产人员出勤率,避免耽误日计划完成度 | 运营公司考勤依据 | 扣1分/次 | | | |||
| 3、作业效率:依据工艺要求,保证处理质量 | 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 扣1分/次 | | | |||
| 安全考核 | 人员、安全、现场管理 | 1、生产人员:未经培训过的人员禁止上岗 | 会使用操作设备 | 扣5分/次 | **% | | |
| 2、卸料安全:卸料仓位准确、人员安全 | 净化站作业导则 | 扣2分/次 | | | |||
| 3、场地运输安全:保证场地进出的通道畅通 | 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影响生产 | 扣2分/次 | | | |||
| 4、用电安全:专业人员检查站内设备用电、严禁带电清洗设备 | 扣5分/次 | | | ||||
| 5、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备 | 消防器材 | 扣5分/次 | | | |||
| 5、现场检查不合格(物料是否处理干净、地面是否清洁、设备表面是否清洁) | 安全、卫生环境、设备等 | 扣5分/次 | | | |||
| 备注:1、总权重为**0%,根据项目定制权重比例; | |||||||
2、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现场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电子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解密时间**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