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洞沟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泸州市纳溪区洞沟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洞沟河流域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纳发改行审[****]**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纳溪区兴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泸州市纳溪区兴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纳发改行审[****]**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个,污水管网5公里,河道垃圾清理7.**8万吨,新建生态隔离带0.**5平方公里,生态步道**.5公里,人工湿地0.**平方公里,修复生态护岸2.8公里。
2.3投资额:约****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含的红线范围内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施工期间服务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标段投资额:勘察、设计总额**3.4万元。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项目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月**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排水管网工程项目 。
□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近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项目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勘察或设计业绩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纳溪区兴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商贸大街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5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县方洞镇中心街**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4
日期: ****年**月**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