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夹公资告〔****〕7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夹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将在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公开挂牌出让下列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条件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 1 | ****-****-C-6 | 夹江县青衣街道凤山社区第1、2村民小组 | ******.**平方米 (合**9.**亩) | 工业用地 | ** | ≥1.**且≤2.0 | ≥**% | ≤5% | ≤**米 | **** | **** |
| 2 | ****-****-C-8 | 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第6村民小组 | ****0平方米 (合**亩) | 工业用地 | ** | ≥1.**且≤2.0 | ≥**% | ≤5% | ≤**米 | **8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时间:****年7月**日至****年8月**日。挂牌报价时间:****年8月**日9:**起至****年8月**日**:**止。挂牌报名申请时间:****年8月**日9:**起至****年8月**日**:**止,挂牌会时间:****年8月**日**:**。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申请截止前,到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获取挂牌文件,并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帐为准)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公告信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夹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人:夏老师雷老师咨询电话:****-**********3-******7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