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ZZR****** |
|---|---|
| 项目名称 | 青岛港运泰物流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1,**1.**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标的企业战略规划,三个月内拟增加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由股东双方同比例增资****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天运[****]审字第****8号审计报告、天圆开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意向受让方及其关联公司熟悉港口集疏港、商检等实际业务,有3年以上上述业务运作和合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意向受让方或其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年年度营业收入高于1亿元,总资产高于3亿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