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充 通 知
甲乙双方就“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部分)设计(第三次招标)”做如下补充:
1、 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为**6.****万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
| 项目名称 | 立即查看 | 招标编号 | 立即查看 |
| 招标单位 | 立即查看 | 代理机构 | 立即查看 |
| 关键信息 | 立即查看 | 招标文件 | 立即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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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就“福安城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筑部分)设计(第三次招标)”做如下补充:
1、 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为**6.****万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福安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