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庄市公安局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 | 枣庄市公安局零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6 |
|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零星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万元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枣庄市公安局零星工程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供应商),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7月**日9时0分至****年7月**日**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在****年7月**日**时**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8月1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年8月1日**时**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的相关流程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 |
| 五、开启: |
| 1.开启时间:****年8月1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以及配合评委答疑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号 |
| 联系方式:****-******6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县(区)光明西路**9号 |
| 联系方式:****-******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娜 |
| 联系方式:****-******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