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0.**亩)场地平整工程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GM)WZ****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0.**亩)场地平整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年 ** 月 **日
原定开标时间:**** 年**月** 日上午9:**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0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8号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0商铺 |
| 联 系 人:傅小姐 | 联 系 人:梁先生 |
| 电 话:****-******** | 电 话:****-********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