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丽南路(海田路-海华路)道路建设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GM)WZ****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丽南路(海田路-海华路)道路建设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年 ** 月 **日
原定开标时间:**** 年**月** 日上午9:**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 章评定分离办法第**页,“定量评审表”的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 工程获奖情况 (5.**分) |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建的市政类工程项目获得过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工程优质奖或优良样板工程)奖项情况: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 5 分,最高 5 分。【注:(1)本项最高得 5 分。(2)获奖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不包含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太阳能等相关协会)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件;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得分计分,只计算一次。(4)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奖、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工地奖、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结构奖、钢结构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QC 质量活动奖不得计分。(5)工程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的原件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发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等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工程获奖情况 (5.**分) | 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建的市政类工程项目获得过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工程建设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优质奖、优良样板工程等)奖项情况:获得市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 5 分,最高 5 分。【注:(1)本项最高得 5 分。(2)获奖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不包含建材协会、涂料协会、瓷砖协会,太阳能,木方协会等相关协会)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复印件;工程项目获奖处于公示阶段的不得分。(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级别奖项得分计分,只计算一次。(4)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奖、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工地奖、绿色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结构奖、钢结构奖、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QC 质量活动奖、科学技术奖(含省级及以下詹天佑故乡杯)、市场质量信用等级奖、用户满意工程奖、技术应用奖、技术发明奖、养护奖、工法奖等奖项不得计分。(5)工程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核准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的原件的扫描件及业绩登记发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的截图等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8号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0商铺 |
| 联 系 人:傅小姐 | 联 系 人:梁先生 |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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