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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路改造工程(前进一路-大宝路段)监理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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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路改造工程(前进一路-大宝路段)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湖滨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湖滨路改造工程(前进一路-大宝路段)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单位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交通枢纽四楼
经办人 张工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东方
办公电话 ****-********
手机号码 **********7
电子邮箱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湖滨路改造工程(前进一路-大宝路段)监理【标段编号:****-******-**-**-************】

本次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至保修阶段的监理以及相关工作,不含电力迁改监理,具体服务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5.**万元
计划总投资 **,**7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开/竣工日期 ****-**-** 至 ****-**-**
计划工期 **0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1、2之一:1、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2、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2.根据深建市场[****]**号通知,本项目暂不递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总监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后审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开标程序资格。若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被暂停投标,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家)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因故被暂停投标或虚假投标的,取消其参与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若最后进入定标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在招标人的项目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5.本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筑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 ),或咨询热线****-********转2(服务时间9:**-**:** **:**-**:**)、****-********(服务时间**:**-**:**)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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