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岸区南坪组团F分区F-**-2-2/**地块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租赁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租赁住房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轨道交通3号线四公里车站旁,轨道三号线、环线控制保护区范围,地块内现有**0千伏海峡路(轨道)变电站及环线四公里站至南湖路站正线区间。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9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7平方米(地块中**0千伏海峡路(轨道)变电站不纳入地块计容面积),建筑限高**米。总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平方米。最终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最终审定方案确定。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0万元(暂估)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6万元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过程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道路交通和接地网系统改造项目、变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节能绿建、挡弹墙、临时设施工程等,并且达到使用及销售条件)的监理及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暂定约**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轨道租赁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 | 地址: | 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A栋****室 |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夏先生、金女士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