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龙勾至南康红心段公路改建工程 施工监 理 招标 公 告
1. 招 标 条 件
本招标项目 崇义县龙勾至南康红心段公路改建工程 已由 崇义县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上级补助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崇义县 龙勾乡 ;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龙勾乡龙勾村(X**2县道龙勾至上犹段起点),起点桩号K0+**0,途经龙勾村、寺里村、东山村、牛轭村,路线呈西-东走向,终点位于南康区朱坊乡红心村(县区交界处,接X**4县道南康区红心至朱坊公路),终点桩号为K7+**0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 ****0万元 ,监理费约 **8 万元。
2.3技术标准: 线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g。其他技术标准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的规定 。
2 .4监理服务期: ** 个月,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个月。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隧道、 防护排水、机电及其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 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 4 年 7 月 ** 日 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本项目采用“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有关操作流程进行投标,投标单位需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注册添加“其他类型(投标人)”身份类型,完善基本信息后进行业务操作。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 月 ** 日 ** 时 0 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 标 人: 崇义县富畅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赣州市 崇义县 地 址: 南康区跨境电商产业园**栋**楼
联 系 人: 刘行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3 电 话: **********5
监督单位: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1
**2 4 年0 7 月 ** 日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 录 2 资 格 审 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无 |
| 信 誉 要 求 |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8)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存在以上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 要 求 |
| 总监 理 工 程 师 | 1 | 同时具备: (1)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登记; (2)具有 公路或桥梁或隧道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