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第二年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服务内容中的展厅及广场保洁服务(含保洁耗材)、接待引领服务(不含前台接待服务和讲解服务)、幕墙清洗、锅炉维保、消防设备维保、电梯年检与维保、中央空调主机维保、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避雷系统维护检测保、外墙光彩照明系统维保、植物租摆、消毒灭害为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服务内容,该预留部分预算金额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该金额为完成每项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工器具及材料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其中,展厅及广场保洁服务(含保洁耗材)、幕墙清洗、锅炉维保、消防设备维保、电梯年检与维保、中央空调主机维保、生活水箱清洗、水质检测、避雷系统维护检测保、外墙光彩照明系统维保、植物租摆、消毒灭害为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服务内容,该部分预算金额占预留给中小企业预算金额的**%(即占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2.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分包合同总金额的**%。同时,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应信息。//3.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还应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关信息),协议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总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且应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相应信息。//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 ********************[****]****3 ,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号 联系电话:**8-********。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规划馆
地址:高新区锦晖西一街**号
联系方式:**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8-********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