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清苑段)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忻高铁征改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钟家营村安置区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建3幢住宅楼,建筑面积约****4.**㎡;1幢公建,建筑面积约**7.**㎡;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约**5.**㎡;门卫及大门,建筑面积约**.**㎡;相应的绿化、市政配套等。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完毕止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应具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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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号公园时代S3-4号联系人:郭明扬电话:**********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阎庄乡人民政府
电话:****-******7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3收费标准:一档:概(估)算<**0万,收费金额**0~**0元;二档**0万≤概(估)算<****万,收费金额**0~****元;三档****万≤概(估)算<****万,收费金额**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清苑区阎庄乡城东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利家街****号公园时代S3-4号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张书记 | 联系人: | 郭明扬 |
| 电话: | ****-******7 | 电话: | **********8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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