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乐市自然资规划公〔****〕**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受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将在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A座)五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要求:
| 序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宗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起叫 (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方式 | 报名起止 时间 | 交易时间 | |||||
| 建设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拍 -**号 | 乐山市中心城区通江片区檀木南街北侧,凤凰路北段西侧[TJ(B)-**-h号] | ****.** (合**.**亩) | 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年 | **** | **0 | **万元 及以上 | 二类居住用地(R2),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的商业建筑 | 不小于1.0 不大于2.0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不超过 **米 | 拍卖 | 公告之日起至 ****年8月 **日**:**止 (节假日除外) | ****年8月 **日**:** | |
| ****- 拍 -**号 | 乐山市中心城区蟠龙片区茶坊路南侧,瑞云路西侧 [PL ( B )-**号] | ****6.** (合**.**亩) | 净用地PL(B)-**- b号:****9.** (合**.**亩) | PL(B)-**- b号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年 | **** | **** | **万元 及以上 | PL ( B )-**-a号地块为公园绿地(G1);PL ( B )-**-b号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可配套不超过地块规定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商业建筑 | PL ( B )-**-b号地块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 | PL ( B )-**-a号地块不大于**%; PL ( B )-**-b号地块不大于**% | PL ( B )-**-a号地块不小于**%; PL ( B )-**-b号地块不小于**% | PL ( B )-**-a号地块不超过**米。 PL ( B )-**-b号地块为当层高≤2.8米时,不超过**米,当层高>2.8米时,不超过**米 | |||
| 配建市政建设用地PL(B)-**-a号:****.**(合6.**亩) | |||||||||||||||
| ****-挂-**号 | 乐山市中心城区通江片区 文星南街南侧,通棉路、翰林路北侧 [TJ(A)-**-b号] | ****3.** (合**.**亩) | 文化设施用地**年 | **** | **** | **万元 及以上 | 文化设施用地(A2) | 不大于2.0 | 不大于 **% | 不小于 **% | 不超过 **米 | 挂牌 | ****年8月**日**:**起至 ****年8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 | ****年8月**日**:**起至****年8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 | |
二、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但拍卖、挂牌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实行网上报名。其中,****-拍-**号、****-拍-**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年8月**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挂-**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须于****年8月**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9号三楼)办理竞买手续。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挂牌文件,拍卖、挂牌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六、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9号三楼
联 系 人:****-******9彭先生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