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年公务用车(越野车)采购
2.2 采购内容:采购越野车6辆,其中大众途昂****款 出众款**0TSI 四驱龙耀版1辆,大众途昂****款出众款 **0TSI 四驱龙祥版5辆。
2.3标包划分:共1包。
2.4最高限价:
| 序号 | 车辆型号 | 单价限价 (万元/辆) | 数量(辆) | 小计(万元) | 总价限价(万元) |
| 1 | 大众途昂****款 出众款 **0TSI 四驱龙祥版 | **.** | 5 | **4.5 | **4.4 |
| 2 | 大众途昂****款 出众款 **0TSI 四驱龙耀版 | **.** | 1 | **.** |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交货。
2.6交货地点:中标人4S店内,所购车辆必须提供临时牌照且车辆油箱内燃油保证到附近加油站。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提供承诺函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承诺函与截图或信用报告均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时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品牌销售(经销)代理授权书。(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4)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单位单位法人章)。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单位法人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号山顶总部基地**栋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翠云云柏路2号 |
| 联系人: | 丁老师 | 联系人: | 陈望彬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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