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山王坪片区首期文旅康养综合开发项目 已由 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川区睿景文旅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南川区睿景文旅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南川区山王坪镇山王坪村二社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亩,建设数字化管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主题酒店、租售式公寓、商业、1万平方米办公场所、山货集市、****个停车位及相应的停车设施、1处万人露天广场、中高端康养地产等内容,并同步完善道路、供水、排水、电力等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0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明确各类功能布局、用地性质及用地范围、指标控制建议、交通组织、总体空间形态等。
2.4.2 针对总体规划明确的公共配套建筑及公共空间、景观部分,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本次 招标范围 具体 内容 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5 设计服务期限: ** 日历天 ,其中: 规划 ** 日历天 ; 方案、 初步设计 4 0日历天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上述3.1条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单位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由联合体中承担 建筑设计 工作的单位担任),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5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6 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对综合得分排序第2的投标人补偿**万元;
对综合得分排序第3的投标人补偿 **万元;除以上投标人外,不向其余投标人支付经济补偿,且不对中标人进行补偿。经补偿后,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川区睿景文旅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渝南大道**号传媒中心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号世贸大厦**楼****室 |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周灵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0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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