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已由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雄忻高铁征改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雄忻高铁(清苑段)孙村乡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监理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约****2.**㎡(合**.**亩),总建筑面积约****1.**㎡。本项目为孙村乡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室外道路及铺装面积约****0.**㎡、红线外道路面积约****㎡,室外景观等配套设施面积约****.**㎡、围墙及室外配套水电、门卫、牌楼等。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企业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天威东路;联系人:王宁;电话:****-******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
电话:****-******8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 一档:概(估)算<**0万,收费金额**0~**0元;二档**0万≤概(估)算<****万,收费金额**0~****元;三档****万≤概(估)算<****万,收费金额**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 河北颂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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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乡人民政府 | 构: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天威东路 |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兴业路**9号U谷产业园1号楼****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宁 | 联系人:邵工 |
| 电话: | ****-******8 | 电话: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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