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FY****F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坎河溜闸拆除重建工程对安徽颍州西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7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表,项目团队综合能力的评分标准中“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生态学或动植物或地理信息或环境科学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每人得3分;具有生态学或动植物或地理信息或环境科学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9分,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修改为“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生态学或动植物或地理信息或环境科学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每人得3分;具有生态学或动植物或地理信息或环境科学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每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本项分值范围“0-**”,修改为“0-**”。2.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中“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修改为“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综合评分表中,技术资信分“**分”,修改为“**分”;价格分“**分”,修改为“**分”。3.磋商文件第四章2.2综合评分表中,价格分评审标准修改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0。
更正日期: ****年7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阳市水利局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双清路5号
联系方式: 奚溪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
联系方式: 么伦杰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么伦杰(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6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