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太和县颍阳中学、太和县第六小学及太和县第十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太和县颍阳中学、太和县第六小学及太和县第十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 TH****GC****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7月9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现更正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工程师(或同等)及以上职称。”。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澄清修改公告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此公告不一致,以此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