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及标准化改造乌鲁木齐区域台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5号新疆国际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采招字[****]XJJZC-**7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台站运行环境及标准化改造乌鲁木齐区域台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区域台站配套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南湖东路**5号新疆国际大厦**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5号新疆国际大厦**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8号
联系方式:韩军;****-******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5号新疆国际大厦**楼
联系方式:顾玮婷;****-******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玮婷
电 话: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