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号太原市税务局**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SWJ********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徐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其他临时工作用餐服务。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包括食材(含辅材等)采购、餐食加工制作、餐厅安全生产和卫生保障、餐饮团队管理等。用餐形式主要为自助餐。同时应满足采购人其他临时工作用餐,包括:就餐时间外留餐、节假日或临时加班供餐、重大活动或特殊会议或其他突发情况时的就餐服务等。如有特殊情况需服务人员临时到位,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人完成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号太原市税务局**层****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号太原市税务局8层**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获取文件的要求,不作为投标人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基本信息表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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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 拟投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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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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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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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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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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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须提供1套,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须提供1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号
联系方式:申女士 **********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梅
电 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