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LGK-C****-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食堂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2
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邮箱获取时请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资料(1.获取人姓名;2.获取项目名称;3.联系电话;4.联系邮箱)发送至**********2@**3.com邮箱内】,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现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之前将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2开标室,现场递交,即交即走。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现场业主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说明:
A.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地址:绍兴市诸暨市高湖路**号
联系方式:王浩亮;****-********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腾利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4室
联系方式:王羽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