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浏阳经开区南园污水处理厂1MW╱2.2MWh用户侧储能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招标答疑与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 原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办法采用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 现修改为“ 本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由评标委员会 在 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评审产生且应不低于其成本(含税金、费用等) 。 ”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 。
三、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浏阳鑫能配售电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