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骨干渠道及建筑物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唐徕渠、第二农场渠渠道砌护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骨干渠道及建筑物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唐徕渠(烈马渠至满达桥闸段)渠道砌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8号)、《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第二农场渠(红旗沟涵洞至天然气管道段)渠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6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第二农场渠(进口至黎明九斗上游**0米处)渠道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7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唐徕渠、第二农场渠渠道砌护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骨干渠道及建筑物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唐徕渠、第二农场渠渠道砌护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银川市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包括唐徕渠、第二农场渠两部分。唐徕渠改造工程:对唐徕渠烈马渠至满达桥闸段(桩号**+**1~**+**1)渠道进行砌护改造,长1.0km。渠道清淤,长**8m;砌护渠底,长**6m;全断面砌护,长**4m。第二农场渠改造工程:第二农场渠红旗沟涵洞至天然气管道段(桩号3+**6-6+**6)砌护改造,长2.1km;第二农场渠进口至黎明九斗上游**0米处(桩号0+**5-1+**2)进行砌护改造,长1.**7km。
招标范围及内容:渠道砌护改造5.**7km(扣除建筑物);渠道清淤、砌护渠底等改造工程。
标段划分:施工招标划分3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唐徕渠烈马渠至满达桥闸段(桩号**+**1-**+**1)渠道
主要建设内容:唐徕渠烈马渠至满达桥闸段(桩号**+**1-**+**1)渠道进行砌护改造,长1.0km。本次设计对贺新桥(桩号**+**2-**+**0,长**m)及满达桥(桩号**+**7-**+**1,长**m)处已砌护段落完好部分利用,利用段落长**m;桩号**+**1-**+**9段渠道清淤,长**8m;桩号**+**9-**+**5段仅砌护渠底,长**6m;桩号**+**5-**+**2段(底宽**m),桩号**+**0-**+**7段(底宽**m),全断面砌护,长**4m。
二标段:第二农场渠红旗沟涵洞至天然气管道段(桩号3+**6-6+**6)渠道
主要建设内容:第二农场渠红旗沟涵洞至天然气管道段(桩号3+**6-6+**6)砌护改造,长2.1km,其中红旗沟涵洞处(桩号3+**6-4+**3,长**7m)渠道已砌护,基本完好,本次利用,仅对伸缩缝破损部位进行修补;桩号4+**3-6+**6段未砌护,长1.**3km,全断面现浇混凝土砌护。
三标段:第二农场渠进口至黎明九斗上游**0米处(桩号0+**5-1+**2)渠道
主要建设内容:第二农场渠进口至黎明九斗上游**0米处(桩号0+**5-1+**2)进行砌护改造,长1.**7km。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二、三标段各缴纳人民币5万元整,施工一标段、监理标段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不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9号
联 系 人:穆 娟 电话:****-******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楼****室
联系人:杨惠薛凯马喜迪 电话:****-******2 **********5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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