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监察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监察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监察留置场所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监察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及市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楼(改造面积:****㎡);2#楼(改造面积:****㎡);3#楼((改造面积:****㎡);4#活动室(改造面积:**0㎡);5#安检门卫用房(建筑面积:**0㎡);地下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5.5㎡);地下化粪池两座;新增硬化铺装、绿化、道路、停车场、柴油发电及箱变等;新建围墙及伸缩门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吴忠市利通区城区内
2.3计划工期:**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列所有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外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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