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ZJ-G**1
项目名称: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或者联系招标代理免费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华都豪庭3栋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0) 。
1、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年8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招标代理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 **** **** **** **8
2、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0),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转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法: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结算价格及综合折扣率进行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均需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及采购清单等材料,采购人将上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合计总额通过银行转账至中标人账户。
(四)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七)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编辑方案如需要基础资料,请联系采购单位(需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及保密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
联系方式:张先生**********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正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2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