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原联谊宾馆改建(龙水湖度假中心)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函〔****〕**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工程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大足区龙水湖度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原联谊宾馆改建(龙水湖度假中心)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改建原联谊宾馆****4.**m2,打造绿化景观及附属配套设施约**.**亩,新建精品酒店、主体工程土建、精装修、安装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照明系统,环境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约 ****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6.**万元
2.4 招标范围: (1)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决算、审计)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对该工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的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完成原联谊宾馆改建(龙水湖度假中心)项目(一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招标人: | 重庆龙水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玉滨路**2-**8号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迎宾大道**8号4栋**3号 |
| 联系人: | 舒老师 | 联系人: | 顾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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