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采购分局****-****年度三年期零散及不特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采购分局****-****年度三年期零散及不特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年 8月**日9时**分 (北京时间)前 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G3-******-GXSC
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采购分局****-****年度三年期零散及不特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 陆佰万元整 ( ? ******0 .**元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 1 |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采购分局****-****年度三年期零散及不特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1项 | 计划采购分局****-****年度三年期零散及不特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经费控制在贰佰万元整 (?******0.**)一年,三年合计**0万元);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
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R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至****年 8 月 ** 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
方式:潜 在 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4 年 8 月 ** 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
3、 开标时间:****年 8 月 ** 日 **:**
4、 开标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
| ****** |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 广西 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 ****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 罗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双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贤宾路1号综合楼地上第二层楼层西南区**1室
联系电话: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素娟、黄永峰
电 话: ****-******1
附件: 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现场申请方式见网址: ****** (广西政府采购网) / 网上申请方式见网址: ****** (南宁市财政局官网) - 业务专题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 “广西政采云西部 CA 办理方式”或“南宁市政采云 CA 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 ****** (南宁市财政局官网) - 业务专题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 )
**** 年 7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