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高桥镇高桥溪官庄段河道整治工程(二标段)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2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修改为“ 工期要求:总工期**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5日**:**”。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