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公告 咸自然资拍告[** ** ]0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咸丰县ZX**-**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停车位配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ZX**-**
咸丰县
高乐山镇
****4.3
≤ 2 .0
≤ ** %
≥ 2 0.0%
≤ **米
商住 用地
住宅 **年 商服 **年
/
1. 根据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遴选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ZX**-**号地块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费用进行了概算造价,其中电力迁改工程费用为****万元,涉及四个地块,ZX**-**号地块分摊**0万元,电力线路接入工程费用为**0万元,土地平整费用为****.**万元,通水工程费用为8万元,共计****.**?万元。
2 . 本 地块出让采取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相关成本不计入本次出让起始价。ZX**-**号地块本次出让起始价为****万元,保证金为**0万元。
3 .申请人在申请时需签订《竞买风险提醒承诺》,同意在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
4 .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拍卖成交确认后,如实际面积有误差,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出让文件和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准。
5 .土地出让成交后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入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具体按合同执行。
二、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和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拍卖 保证 金
(万元)
竞买加价幅度
(万元)
ZX**-**
****
**0
**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察勘。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须于 **2 4 年 7 月 ** 日至**2 4 年 8 月 7 日,到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获取拍卖文件、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相关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 4 年 8 月 7 日**:**时(以到保证金对应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的,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在**2 4 年 8 月 7 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拍卖会活动定于**2 4 年 8 月 8 日上午**时 ** 分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
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东风大道**6号九立方三单元****室
联系方式:**********(杨先生)****-******6(出让方)
**********8 ( 郑女士 ) ****-******8 (拍卖公司)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县支行营业部
拍卖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 ******************5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 4 年 7 月 ** 日
咸自然资拍告[** ** ]0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咸丰县ZX**-**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停车位配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ZX**-**
咸丰县
高乐山镇
****4.3
≤ 2 .0
≤ ** %
≥ 2 0.0%
≤ **米
商住 用地
住宅 **年 商服 **年
/
1. 根据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遴选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ZX**-**号地块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费用进行了概算造价,其中电力迁改工程费用为****万元,涉及四个地块,ZX**-**号地块分摊**0万元,电力线路接入工程费用为**0万元,土地平整费用为****.**万元,通水工程费用为8万元,共计****.**?万元。
2 . 本 地块出让采取现状出让,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相关成本不计入本次出让起始价。ZX**-**号地块本次出让起始价为****万元,保证金为**0万元。
3 .申请人在申请时需签订《竞买风险提醒承诺》,同意在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含电力迁改)及六通工程建设。
4 .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拍卖成交确认后,如实际面积有误差,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出让文件和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准。
5 .土地出让成交后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入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具体按合同执行。
二、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和加价幅度:
宗地编号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拍卖 保证 金
(万元)
竞买加价幅度
(万元)
ZX**-**
****
**0
**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个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察勘。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须于 **2 4 年 7 月 ** 日至**2 4 年 8 月 7 日,到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获取拍卖文件、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相关竞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 4 年 8 月 7 日**:**时(以到保证金对应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保证金的,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在**2 4 年 8 月 7 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地块的拍卖会活动定于**2 4 年 8 月 8 日上午**时 ** 分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及账户:
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东风大道**6号九立方三单元****室
联系方式:**********(杨先生)****-******6(出让方)
**********8 ( 郑女士 ) ****-******8 (拍卖公司)
竞买保证金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县支行营业部
拍卖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 ******************5
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天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 4 年 7 月 ** 日
编 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用途
出让年限
停车位配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ZX**-**
咸丰县
高乐山镇
****4.3
≤ 2 .0
≤ ** %
≥ 2 0.0%
≤ **米
商住 用地
住宅 **年 商服 **年
/
宗地编号
拍卖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拍卖 保证 金
(万元)
竞买加价幅度
(万元)
ZX**-**
****
**0
**
**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丰县支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