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用柴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明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吨)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吨 | **** | 主要夏天供应 |
| 2 | 柴油 | -**# | **吨 | **** | 主要冬天供应 |
二、技术要求
1.所投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耐用性及其他性能品质符合国家标准,符合消防安全。
2.投标人提供的油品,符合国家标准《车用柴油(VI)》(GB****7-****)的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1.为项目提供运输的车辆、人员及相关装卸等服务,须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2.因油品问题导致招标人设备出现问题,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1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根据采购方要求随时调换。
4.投标人在加油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给招标人造成财产损失损坏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5.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人应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的用工人员意外伤害事故或用工人员致他人意外伤害等事故涉及的责任和赔偿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就此向招标人主张任何权利。
6.每次送货随油品提供本批次油品的检验报告。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1年。
2.交货时间:分批次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将采购人所需数量送达到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殡仪馆。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对应发票支付当次货款。
5.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