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阜阳市颍州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三期)施工标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阜阳市颍州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三期)施工标
二、项目编号: FY****SL****
三、首次发布时间: ****年7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中“综合监督部门:阜阳市水利局电 话:****-******9地 址:阜阳市双清路5号”现更正为:“综合监督部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 话:****-******7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号市民中心五楼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7.3.1履约担保中新增:“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替代。”3、特别提示:本项目第八章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诉承诺要求填写的(项目监督部门)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9.5 异议、投诉的解决中明确的投诉单位:“阜阳市水利局”,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要求填写。
招标人(签章)
日期: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