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报名则视为认同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3.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已实缴**8.**万元,转让成交后由受让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完成实缴义务。4.标的企业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坐落于正定高新区南区新城大街以东、梦龙街以西、正祥路以北,不动产权证号为冀****(正定县)不动产权第******5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为****年2月**日至****年2月**日止。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6、本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7、本次转让标的备查资料包括《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在公告期内可到河北产权市场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