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县)已由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垫江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 ,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工造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庆明月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垫江段)建设规模面积为****6.6亩,小班****个,项目总投资为****3.**万元。其中,人工造林任务面积共****6.9亩,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沙河乡、含宝鼎林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造林,共计**8个小班号,总面积****.3亩;
二标段:太平镇、澄溪镇人工造林,共计**9个小班号,总面积****.1亩;
三标段:桂溪街道、新民镇、桂阳街道、曹回镇、双河水库、明月山林场人工造林,共计**4个小班号,总面积****.8亩;
四标段:沙坪镇、垫江监狱人工造林,共计**5个小班号,总面积****.1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5.**元,二标段:******9.**元,三标段:******9.**元,四标段:******4.**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整地、生态修复、树木栽植及抚育管护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管护期)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普顺镇、永安镇、高安镇、沙河乡、含宝鼎林场、迎风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造林,共计**8个小班号,总面积****.3亩;二标段:太平镇、澄溪镇人工造林,共计**9个小班号,总面积****.1亩;三标段:桂溪街道、新民镇、桂阳街道、曹回镇、双河水库、明月山林场人工造林,共计**4个小班号,总面积****.8亩;四标段:沙坪镇、垫江监狱人工造林,共计**5个小班号,总面积****.1亩;
2.7 其他: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四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仅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成为第一中标后选人的投标人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不再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新华南街**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水云路**号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玉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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