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BZR****** |
|---|---|
| 项目名称 | 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0%国有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聊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 转让比例 | **0 |
| 挂牌价格 | 4.**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4.**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4.**万元,认缴持股比例为**0%,实际出资为0,本次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4.**万元。 2.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名下“鲁(****)聊城市不动产第******号”不动产权证书及“鲁(****)聊城市不动产第******4号”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房产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目前尚未解封。 3.根据山东省神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公司)与标的企业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标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对神州公司的债务,故先由标的企业将负债中的**0万元进行挂账,意向受让方需向神州公司支付**0万元后方可成功受让该股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衡信资评报字(****)第3号资产评估报告和聊恒大会查报字(****)第4号审计报告、聊恒大会查报字(****)第5号审计报告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继续依照《聊城市棉麻公司改制职工权益保障管理办法》要求保障职工权益。根据聊城市恒运棉麻有限公司现状,按照市政府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为妥善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