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巫山县食品农特产品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 一期 ) 已由 巫山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 ****-******-**-**-******)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巫山县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巫山县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方案、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巫山 县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0.6㎡,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厂房、软件信息用房、检测用房、中试、小试用房、车库及设备用房;新建道路1.**9km,配套完善排水、照明、管网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工程费用约: ****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 园区M0(A**–0 7 )地块,M 1-1 (A **-** )地块,用地面积****0.6㎡、 建筑及景观设计、一期园区道路及管线工程设计、 M 1-1 (A **-** )地块 场地平整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范围内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节能、 道路、风景园林 等)、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设计交底服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 总工期 7 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5 0日历 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单 位 ,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 2 家, 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并 满足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条和 1.4.2 条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巫山县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大道**1号 | 地址: | 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东路**5号**楼 |
| 联系人: | 梁宜 | 联系人: | 庄雪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9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