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 2标段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眉东发改农〔****〕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为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 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东发改农〔****〕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2.1 项目概况
2.1.2 建设规模: 水田恢复 1 万亩
2.1.3 建设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 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4 总投资: **** 万元
2.1.5 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 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 2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 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 **0 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 /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 **:** 起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眉山市岷东新区仁寿路北段眉山市东坡区市民服务中心(松林苑西区旁)B幢3楼)。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 行政监督部门: | 电 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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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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