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原州区日光温室及拱棚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原审批发【****】**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闽宁协作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三营镇团结村维修日光温室**栋(自然栋),维修后统一脊高3.9米、统一后墙高度2.9米、统一净跨度7.5米,长度按原日光温室长度;在黄铎堡丰泽村改造提升拱棚**栋配套**平方米交易大棚及场地硬化,建成后统一高度3米,宽度8.5米。
2.2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团结村、黄铎堡丰泽村
2.3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团结村日光温室;
二标段:固原市原州区黄铎堡镇丰泽村新建拱棚、交易大棚及附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志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华祺公馆三期1#公寓**层
邮 编:****** 邮编:******
联 系人:王维东联系人:王红梅
电 话:**********7电话:****-******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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