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的蓬壶镇骨灰堂建设项目(招标编号:永建招字[****]**4号),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的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1、**3;模板工程:**-**、**-**、**-**、**-**、**-**、**3-**7;垂直运输:**、**、**2、**4;基坑支护:6-**。 |
修改为如下: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算书《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序号(Excel的工程控制价):脚手架:**、**-**、**、**1、**3;模板工程:**-**、**-**、**-**、**-**、**-**、**3-**7;垂直运输:**、**、**2、**4;基坑支护:6-**。 |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提交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前到账。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特此通知!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春县蓬壶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