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陆自然资告字[****]4号
经陆良县人民政府批准,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陆良县LCG****—**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叫价(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 **号 | 同乐大道 | ****8 | 居住用地 | ≤4.8 | ≤**% | ≥**% | ** | **0 | ****.** |
该地块为旧城改造项目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履行土地房屋安置方案,承担项目拆迁补偿费用,严格按项目建设方案、详细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详细的产权分配方案到陆良县同乐市场片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7月**日至8月6日,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日期:****年7月**日至8月6日,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6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年8月8日**:**时。
七、拍卖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对于****年7月**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足额缴纳土地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7、******2
账户名称: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陆良支行
帐 号:********************-****
十、本次出让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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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自然资源局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