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二期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现发布本项目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中已废止的文号内容:《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号);
2、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变更项目组成员的违约金,均按该内容执行:“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 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看的,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惠安县公安局(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