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众责任险项目 招标 已由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资金 企业 自筹 ,招标人为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1家保险服务机构,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含所有分公司及项目指挥部)、长春市新诚供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商业保险服务,在网面积****万平方米,户数**.**万户,一次网长度**8公里,二次网长度**0公里。
2. 2 项 目地点: 长春市 ;
2. 3 服务期 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 4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近年(****年-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
3.4 近三年 (****年-****年)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
3.5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一年内 (****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社保缴费资料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及地点 : 请于 ** 2 4 年 7 月 ** 至 ** ** 年 7 月 ** 日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 除外 ), 将下列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 箱 **** 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 :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
4 . 2 招标文件售价 8 ** 元/套,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4 年 8 月 5 日 9 时 ** 分 ,地点为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8号吉林日报副楼4 楼吉利招 第 一 开标室 。
5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原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号
联系人:徐婉婷
电 话:****-********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川渝泓泰国际-环球贸易中心一期2号楼
联系人:王宇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