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明月山桂溪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修复项目(文毕湖调水工程) 已由 垫江县发改委 以 垫江发改委发〔****〕**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0% ,招标人 为 垫江县兴垫交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新民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文笔湖调水工程,新建DN**0 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排水管约**7m, 新修排水渠0.6m*1.0m约**m, C**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座,钢制挡渣格栅2座,检查井破坏及修复1座.道路破坏及恢复。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6.** 元
2.4 招标范围 : 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外运,新建DN**0 HDPE钢塑复合缠绕管排水管约**7m, 新修排水渠0.6m*1.0m约**m, C**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座,钢制挡渣格栅2座,检查井破坏及修复1座.道路破坏及恢复 , 施工图所示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垫江县桂阳街道明月二路**5号**幢2层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华润广场B座****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雷先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3-******** | 联系电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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