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湖头镇CB**线湖一至湖四段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补遗书(一)
招标编号:安交招字[****]**3号
各投标人: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款修改为:工伤保险为第**0章至第**0章合计的1.5‰。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款修改为:安全生产费按清单**0章至**0章合计(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费)的1.**%计取。
注:本补遗书(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遗书(一)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