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项目 公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 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进行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SDGP********************7
进场交易编号: XT-ZC-********-**
项目名称: 新泰市****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治理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0日历天, 自签订成交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 改法规〔****〕**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 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 ****年7月**日至****年7月2 2 日,每天上午 9:**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进行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方式: 投标人 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上下载电子版 招标 文件。请各 招标人 获取 招标 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6;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0-**8-****。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 : **2 4 年 8 月 8 日0 9 时 0 0分。
2 . 开标 时间 : **2 4 年 8 月 8 日0 9 时 0 0分。
3 . 开标 地点: 投标人 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 投标 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 投标人 操作导致的 投标 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 投标 文件。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库〔****〕** 号、鲁财库〔** **〕** 号、财库[****]** 号、财库[****]**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 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 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 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 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 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 答复。
3.4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
3.5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俊杰 ,联系方式: ****-******5 。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 s://******
5、本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路**9号
联系方式: ****-******0
名 称: 山东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号金辰大厦****室
联系方式:****-******5
项目联系人:程俊杰
联系人电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