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万元,建安工程费约**3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3米,标准断面宽**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Km/h。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西起洪盛路,东至洪大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科技、电力排管及环卫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等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5.2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8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蒋子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5号东城国贸**楼
联 系 人:范少亮、王赫男、林虎、朱雪洋、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