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0千伏源联甲乙线(标段一)、**0千伏联临线联古线(标段二)迁改工程施工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0千伏源联甲乙线(标段一)、**0千伏联临线联古线(标段二)迁改工程施工于 **** 年 ** 月 **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源市)(网址:******)”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招标公告及文件5处内容进行更正,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文件涉及的内容 | 更正后的内容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设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设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控股或参股或同一股东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设计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等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6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登记建档(电压等级**kV及以上)。且近3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 | (此条款内容删除) |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5资格评审资料之“3.5.5在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完成登记建档(电压等级**kV及以上)且近3年迁改工程中无安全、质量、廉洁方面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自拟。(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牵头人需提供)”。 | (此条款内容删除) |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标段一)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备案登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此条款内容删除) |
| 5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标段二) 2.1.2 资格评审标准 备案登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此条款内容删除) |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7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注: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的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河源市润业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